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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澳洲PR签证时有哪些令人信服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2-01-06 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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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澳洲PR在5年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自由进出澳洲。可是一旦PR到期后再申请,不但不能顺利申请,也极有可能失去永久居留地位。通常澳洲签证即将过期时都会选择续签来留在澳洲,那么续签澳洲PR签证时有哪些令人信服的理由?


续签澳洲PR签证时有哪些令人信服的理由?


澳洲PR是永久居住签证,持有者可以自由在澳洲居住。我们经常说,永久居留签证只有五年有效期,这是指签证持有者在五年内可以自由进出澳洲。即永久居留权(澳洲入境权),签证有效期仅为五年。


澳洲PR过期应该续签什么签证?

在澳洲五年居留权期满后,对于既不希望失去原国籍,又希望享受自由往返澳洲旅行权利的澳洲公民,需申请澳洲155RRV居民回程签证,俗称“续签”。

155类签证属于永久居留签证,他们可以长期住在澳洲,他们的入境权利(TravelFacility)分五年、一年。

回程签证是由移民部门签发的,取决于申请人在澳洲的居留情况与澳洲的联系(Ties)以及离开澳洲的时间和原因等因素。


155类RRV签证的申请主要有以下三种:

1、5年内住满两年。

在过去五年内,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澳洲居住满两年,可申请为期五年的155类签证;


2、在五年内居住不满两年,但与澳洲有重要关系。

在过去五年中,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但至少有一天,并能证明自己与澳洲之间在商业、文化、工作或私人关系方面仍存在着实质性联系,有机会续签一年的155类签证;


3、长时间的离开澳洲,但是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申请者长期离开澳洲,如连续离境五年以上,但是也得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原因,那就是为什么他当初要离开澳洲,并且能够证明自己在商业、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方面与澳大利亚保持着实质性联系,仍可续签一年的155类签证。

上述三个条款涵盖了PR大部分续约情况。


在续签PR签证的时候,哪些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在Policy文件中,澳洲移民局提出了下列情况:

1、家属在国外有严重疾病或死亡;

2、因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他类似事件而不能返回澳大利亚;

3、海外居留,为与澳籍配偶团聚,双方的关系必须保续、稳定的;

4、回返时间因重要的个人原因被推迟。举例来说,要等到子女在国外完成学业(一般来说,不能超过12个月)。

5、国外的司法程序要走,时间不由其个人掌握;

6、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国外接受复杂或长期医疗,并且不能旅行;

注:移民局官员在判断申请人的理由是否具有说服力的同时,还会综合考虑他以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以及日后是否愿意回澳洲定居。如果移民局官员认为,任何理性的人都会根据申请人当时的情况作出相同的决定,那么你的理由将被视为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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