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关注父母移居澳洲的朋友们也许会了解到,父母对143类澳洲签证移民的申请,他们是需要在最后的阶段来提供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我们简称 AOS)。
担保金主要是保证申请人在抵达澳洲后10年内不再依赖澳洲福利。诚然,有时个别案件会直接跳过这一步,但这主要取决于签证审理官(在移民法中称为“discretionary”)。虽然 AOS是移民部提出的要求,但是提交的 AOS文件实际上需要提交 Centrel Snk进行评估,之后提交的 AOS文件是否可以被接受,由 Centrelsnk决定。
有关担保人
1.每名 AOS担保金最多只能担保两名成人及随行子女
2.AOS要有一个经济担保人,其不一定是签证担保人;
3.经济担保人须同意,在定金期间,有义务偿还被担保人(签证申请人)向澳洲福利署领取的任何津贴;
4.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担保人需要提供更多的财务保证金(Bond);
5.经济担保人必须要满足收入要求;
特别注意:如果经济担保人不能满足收入要求,是允许多人提出“联合担保”(Joint AOS),就需要联合担保满足联合担保的收入要求,而且每一个经济担保人必须单独提出担保申请。
AOS担保期限是多长
AOS担保金的期限为10年,2种计算方法如下:
1.如签证在澳大利亚以外的地方申请,则从签证持有人抵达澳大利亚起算;
2.如签证申请于澳大利亚(并可在境内下签),则以签证下签日起算。
以上所列签证只需在批签前满足 AOS要求,申请时不需满足。
保证人的收入及保证金额
在收入要求和担保金额方面,担保人根据被担保人的数目和担保人的数目而定。举例来说,如果担保人的数目是1人,而被担保人人数是2人,则担保金需要14,000澳币,对收入要求是47867.13澳币。可以登录澳洲 Centrel snk网站进行查询。
还需提醒的是,经济担保机构用于达到收入界限的收入必须为澳洲的应税收入。而且经济担保机构需要提供他们自己在本财政年度和过去两个财政年度中满足收入要求的收入证明。为 AOS提供担保,不仅个人、机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