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0
澳大利亚配偶移民只要关系真实持久,材料充足,就能通过移民局获得配偶移民签证。大家都知道澳洲政策时常会变化,今天星汉小编就来带大家看一看最新配偶移民加分规定。
澳大利亚移民局最近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包括首次规范一般技术移民申请中同居配偶加分的标准。在一般技术移民签证申请中,评估同居关系的相关法案包括:
Section 5CB of the Act-定义了什么是实际的同居配偶或同居关系。
Regulation 1.09A of the Regulations-决定了申请人是否符合s5CB定义的同居配偶(De Facto Partner)四种情况。
Regulation 2.03A of the Regulations-规定适用于同居配偶的标准,包括申请GSM签证的要求;除非注册同居关系,否则任何技术移民申请人声明的同居关系必须在签证申请前12个月存在。
4月7日,移民局对同居配偶加分原则进行了进一步澄清与规范:
根据上述移民法规定,在EOI声明婚姻状况时,如果有同居配偶,即使不到12个月也应该声明!
在本次更新中,配偶伙伴加分标准分为以下四类:
No Partner单身-非已婚或同居加10分;
Engaged订婚-加10分;
Married结婚-加0分;
De Facto同居-加0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可能会在提交EOI、签证申请和签证官确定最终EOI分数时发生变化。
星汉提醒:婚姻状况评估分数的减少或增加的变化,可能会导致签证被拒。
例如,申请人在提交EOI时获得10分加分(单身),但在结婚或与伴侣同居后,可在签证申请阶段扣除10分。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EOI时与同居配偶同居并订婚。然后,在计算额外分数时,无论实际同居关系的长短,都可以考虑选择同居关系而不是订婚关系。避免以较高的分数获得EOI邀请,但在申请签证时不能满足要求。
此外,还应注意12个月同居要求对签证阶段的影响。例如,如果同居关系不足12个月且未获得证书,申请人还需要在EOI中声明同居关系。但是,如果同居关系在签证审判期间仍不足12个月,同居配偶将没有资格申请签证。
最后
对于有同居配偶的申请人,他们必须了解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否能满足配偶的奖金要求,以避免后续签证申请中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在签证申请中没有合理的同居关系声明,就会引起一系列问题,如拒绝签证、不能带配偶等,也可能影响其他签证的后续申请,所以我们应该谨慎!
注:本文由星汉团队撰写,已发布至【星汉澳洲官网】,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澳洲移民或澳洲留学相关资讯政策 信息可关注公众号【星汉AUS】获取。星汉澳洲移民小助手 VX: kinghanvisa1
美国办事处:850 Stonehill Ln,Atlanta, GA USA 30324
悉尼办事处:591 George St Sydney NSW 2000
上海办事处: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仲益大厦A座2803室
无锡办事处: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恒隆广场1座19楼1902室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061707
© 2021-现在 kinghangroup.com 版权所有:上海星汉澳桓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2023009029号